2024-12-18 00:00:00 來源: 點擊:671 喜歡:0
冀建建市函〔2024〕234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建設和交通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快企業業績信息入庫和審核進度,簡化企業填報內容,規范審核標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辦市函〔2023〕391號)文件精神,現就推進全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工程項目信息入庫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業績補錄時限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辦市函〔2023〕391號)文件要求,企業應在2024年12月28日前向項目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歷史竣工業績提出補錄申請,并在省平臺完成業績補錄填報。
對于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及礦山、電力、化工、冶金、石化等非房建、市政工程項目,2024年9月1日前發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的需在2024年12月28日前在省平臺完成業績補錄。
二、推動D級項目數據入平臺
加快推進補錄項目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程,減少D級項目數據錄入必填字段信息。企業可先提交項目基本信息和合同登記信息,確保項目入庫,后續可在入庫項目信息基礎上完善其他環節信息。
項目基本信息至少應包含:項目編號、項目名稱、項目分類、項目所在省份、項目所在地市、項目所在區縣、項目地點、建設單位、總投資(萬元)、建設性質等信息。
合同登記信息至少應包含:合同登記編號、項目編號、工程名稱、合同類別、合同金額(萬元)、發包單位名稱、承包單位名稱、承包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合同簽訂日期、記錄登記時間等信息。
省平臺中項目基本信息和合同登記信息環節原其他必填信息已按住建部要求調整為非必填信息,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對相關字段進行填報,盡量收集完善項目信息,并確保填報信息準確無誤。
信息填報完成后,企業應先推送項目基本信息,再推送合同登記信息才能將整體項目信息提交至省平臺。省平臺匯集企業推送的項目信息、合同登記信息,并于每日21時自動上傳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一旦在全國平臺展示將無法退回修改。
三、加快項目信息審核進度。省平臺增加審核超時預警機制,各地業績審核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冀建建市函〔2024〕80號文件要求,于10日內完成企業提交業績審核確認,未按期完成審核的將會在系統中亮紅燈提示。各地應按職責分工于2024年12月28日前完成省平臺中所有待審C級、B級業績的審核、定級工作。
未竣工項目也應審核入庫,重點審核施工許可和參建單位信息。
四、完善業績信息錄入規則。省平臺現已全面開放企業補錄業績權限,各地應督促指導企業抓緊填報,填報要求如下:
1.企業可通過省平臺業績管理模塊補錄業績,優先在省平臺可查詢工程項目基礎上補充完善項目信息數據,確實無法找到工程項目信息的,通過業績補錄功能補錄項目基本信息,再完善其他環節信息。
2.補錄時應以完整的工程項目或以施工許可為最小單位進行填報,盡量避免專業承包或分部分項工程直接作為單獨業績填報。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企業的業績應以完整的總承包項目為基礎進行填報,如果涉及多個施工許可的,可以在同一項目信息內施工許可錄入模塊分別錄入施工許可信息,也可以按照施工許可內容拆分后分別單獨填報,錄入的內容至少應包含項目基本信息、合同登記信息、施工許可信息、參建單位信息、竣工驗收信息、企業業績指標。
4.在建項目應至少將項目基本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勘察設計企業必填)、施工許可信息/開工信息(施工、監理企業必填)、參建單位信息、合同登記信息錄入系統,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再填報竣工驗收信息、企業業績指標等信息。
5.專業承包企業的業績,應在施工總承包業績的基礎上進行補充完善,如果施工總承包沒有錄入該業績的需求,專業承包企業可自行補錄,錄入的內容至少應包含項目基本信息、合同登記信息、竣工驗收信息、企業業績指標。
6.企業提交前應自行校驗,仔細核對所填內容是否符合系統要求,應核實必填項是否填寫,核實建設規模等長文本字段是否超出文本字數限制,核實竣工驗收編號、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編號、合同登記編號等信息是否與其他項目信息重復;
7.企業提交審核后應與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聯系是否需要現場核查原件,以免影響審核進度,各地審核部門聯系方式均已在在省平臺主頁-“聯系我們”模塊公示。
四、簡化其他行業工程錄入材料。非房建、市政類工程中的礦山、電力、化工、冶金、石化等工程業績,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項目立項、合同(必填環節)、開工報告(非必填環節)、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非必填環節)、業績指標(非必填環節)等環節信息與提交材料一致即可審核錄入。其中開工報告信息在系統內的施工許可環節進行填報,竣工驗收信息由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報告或驗收交付使用報告(意見)證明;業績規模指標由建設單位提供業績確認函即可,審核部門不得要求企業必須出具行業主管部門確認意見。
五、省平臺系統使用功能。為方便平臺用戶解決使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省平臺設置了“問題答疑”、“問題反饋”和“主管部門聯系方式公示”模塊?!皢栴}答疑”模塊位于省平臺首頁右上角,內容包含用戶注冊、登錄、信息完善、用戶管理、業績填報等多個類型的問題解答,省廳將會隨時更新問題及答復內容。省平臺還提供了“問題反饋”功能,位于省平臺首頁右側,企業可將所遇問題在此模塊反饋。各地市、區縣主管部門聯系電話已在省平臺首頁的“聯系我們”專欄公示。
各地在工作中有何問題或建議,請及時反饋。
聯系電話:0311-87909267(建筑業)
0311-87802527(勘察、設計、監理)
0311-89919566(技術支持)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2月16日